取保候审与判处缓刑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取保候审在一定程度上对于争取缓刑有积极作用。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缓刑则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
取保候审后是否能判处缓刑,取决于多种因素:
1. 犯罪情节。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比如是初犯、偶犯,犯罪行为造成的后果不严重等,更有可能判处缓刑。
2. 悔罪表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真诚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
3. 有无再犯罪的危险。考虑其个人的一贯表现、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判断其是否有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4. 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评估其是否会对所在社区的治安、秩序等产生不良影响。
总之,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代表最终的定罪量刑结果。虽然取保候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但最终能否判处缓刑,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多种因素,并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