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爆炸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表现为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要注意的是,爆炸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行为只是危及特定的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则不构成过失爆炸罪。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
在判断是否构成过失爆炸罪时,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各个要件。同时,相关的证据和事实也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审查和认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