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主体方面: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从事交通运输人员和非交通运输人员。

2. 主观方面: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3. 客观方面: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并且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4. 具体情形: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5. 因果关系: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事故的发生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认定交通肇事罪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多个方面的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进行判断。

交通肇事罪认定的标准是什么(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