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死的判刑,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事故责任认定、犯罪情节、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
1、如果肇事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包括:(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裁量。同时,如果肇事者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在量刑时也可能会予以适当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