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定刑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包括:(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在具体的案件中,定刑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事故的责任划分、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等。同时,司法机关会依据相关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和适用法律,以确保对犯罪人的定罪量刑公正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