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交通肇事行为通常发生在公共道路上,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由于交通运输本身的特点,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交通肇事罪被明确归入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这也体现了法律对于保障公共交通安全的重视,以及对于交通肇事这种可能严重危害社会公共秩序和安全的行为的严厉惩处。

在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需要综合考虑事故的后果、行为人违反交通法规的情节以及其主观过错等因素。

交通肇事罪是否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