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如下: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具有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1. 主体:一般主体,包括从事交通运输人员和非交通运输人员。
2. 客体: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交通运输的安全。
3. 主观方面: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应当预见,由于疏忽大意而未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4. 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交通肇事罪需要综合考虑事故的具体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划分、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同时,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等情节的认定也需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