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 严重超载驾驶的。
6.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认定交通肇事罪需要综合考虑事故的具体情况、行为人主观过错、损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和量刑,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