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不存在犯罪中止的情形。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然而,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过失犯罪一般不存在犯罪中止的情况。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主观方面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在交通肇事的过程中,行为人并非主动地去实施犯罪行为,而是由于违反交通法规等过失行为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一旦危害结果已经出现,就不能再以犯罪中止来对待。
但如果在交通肇事行为发生后,行为人积极采取措施救助伤者、保护现场、主动报警等,这些行为在对其量刑时会予以考虑,可能会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