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医疗事故罪既遂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严重不负责任”的认定,通常包括以下情形: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擅离职守;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等。

对于“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认定,“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一般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医疗事故罪的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情节、医务人员的主观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多种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事故罪的认定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和专业的司法鉴定,以确保准确公正地判断医务人员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构成医疗事故罪既遂会怎样追究责任(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