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指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2、主观方面为过失。即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3、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严重不负责任”通常包括擅离职守、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等行为。“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一般是指造成就诊人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严重后果。
4、犯罪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在认定医疗事故罪时,要综合考虑医务人员的职责、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等因素。同时,医疗事故的鉴定也是判断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依据。如果对于医疗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存在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和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