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案件中,如果已经有辩护人,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再找值班律师。但在特定情形下,也是可以找值班律师的。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辩护人主要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而值班律师的职责通常是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已经有辩护人的情况下,仍希望获得值班律师的法律帮助,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辩护人提供的法律服务不满意,认为需要额外的法律帮助。
2. 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希望从不同角度获取更多的法律意见。
3. 辩护人在某些方面无法及时提供帮助,而值班律师能够在特定时间和特定事项上给予协助。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值班律师和辩护人之间需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范围,避免出现职责不清、重复劳动或者意见冲突的情况。同时,司法机关也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请求进行审查和判断,以确定是否允许其在有辩护人的情况下再寻求值班律师的帮助。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值班律师,是指法律援助机构在看守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场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派驻或安排的方式,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