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侦查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案的。

1、如果报案人、控告人撤回报案、控告,且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可能会被撤案。

2、经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没有犯罪事实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3、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需要注意的是,撤案需要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由有权机关依法作出决定。同时,撤案的决定应当基于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以确保司法公正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立案侦查可以撤案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