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罪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罪的认定,会综合考虑虚开的份数、金额、次数、造成的税款损失以及行为人主观恶性等因素。
同时,税务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证据进行判断。
法律的规定和具体的执法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实际情况有所差异。如果涉及到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