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五年,包括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1、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2、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3、一般情况下,如果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服刑年限会根据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死缓至少服刑多少年(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