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通常会在以下几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情况下适用:
1、危害国家安全罪。对于那些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罪行极其恶劣的犯罪分子,可能会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经济犯罪。例如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走私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金融诈骗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等。
3、严重的暴力犯罪。如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当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大时,也可能会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4、毒品犯罪。制造、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需要指出的是,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是一种非常严厉的刑罚,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证据认定。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分子的个人情况等因素。而且,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是犯罪分子个人合法所有并且没有用于犯罪的财产。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不在没收之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