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抢劫罪中,如果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例如,抢劫过程中造成了被害人身体受伤,需要支付医疗费用;或者财物被抢导致直接的财产损失,如手机、现金等,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一并提出要求被告人赔偿相应损失的民事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出。被害人如果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已经同犯罪嫌疑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损失,如医疗费用的发票、财产损失的相关凭证等。人民法院在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确定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另外,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主要是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但对于因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的物质损失,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