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醉驾撞人同桌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需要具体分析。
如果同桌人存在以下情形,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1. 同桌人明知驾驶者已经饮酒,仍极力劝酒或者强迫其喝酒,导致驾驶者醉酒后驾车撞人。
2. 同桌人明知驾驶者饮酒后要驾车出行,却没有进行劝阻。
但是,如果同桌人不存在上述过错行为,通常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比如同桌人已经尽到合理的提醒、劝阻义务,或者对驾驶者饮酒后驾车的行为完全不知情,那么同桌人不应为驾驶者醉驾撞人的后果承担责任。
在判断连带责任时,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同桌人的行为、驾驶者的饮酒量、事故的严重程度等。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认定醉驾撞人同桌人一定有或没有连带责任,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