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但犯罪证据又不足,法院通常会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证据不足,就意味着无法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不能仅凭怀疑或者推测来定罪。
3、如果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不能得出唯一的结论,那么就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4、需要强调的是,无罪判决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判断,确保不存在任何可能被忽视的证据或者线索。同时,也要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包括辩护权、上诉权等。
总之,在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且犯罪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应当坚持以证据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