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认定虚假诉讼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妨碍司法秩序,仍然故意为之。

2. 存在捏造的事实。这意味着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完全是虚构的,没有任何真实的基础。

3.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虚假诉讼必须是以民事诉讼的形式出现,试图通过法院的裁判来实现其非法目的。

4. 造成了一定的后果。比如导致法院作出错误的裁判、调解,浪费了司法资源,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等。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全案的证据和各种情况来判断是否构成虚假诉讼。例如,审查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否异常,案件事实是否不合常理,证据是否存在伪造、变造等。同时,如果多个案件之间存在关联,或者同一当事人频繁涉及类似的诉讼,也可能引起法院对虚假诉讼的怀疑。

对于虚假诉讼,一旦被认定,行为人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包括罚款、拘留,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虚假诉讼如何认定(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