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使他人犯罪属于教唆犯。教唆犯是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例如,甲指使乙去盗窃,乙实施了盗窃行为,那么甲就是盗窃罪的教唆犯。在这种情况下,甲的教唆行为是导致乙犯罪的重要原因,甲需要为自己的教唆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教唆犯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教唆的内容、方式、被教唆人的情况等等。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教唆犯的定罪量刑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准确判断。
需要注意的是,教唆犯的成立要求教唆行为与被教唆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且教唆犯必须具有教唆的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