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
医务人员是指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包括从事医疗工作的卫生防疫人员、药剂人员、护理人员和其他技术人员。
这些人员必须是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中,从事医疗活动的人员。如果是非医务人员,比如非法行医者,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不构成医疗事故罪,而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
在认定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医务人员需要具备合法的从业资格和身份。
2. 其从事的医疗活动必须是在其职责范围内,按照相关的医疗规范和操作流程进行的。
3. 对于一些临时聘请或者借用的医务人员,如果在从事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规定导致医疗事故,也应认定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