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科的犯罪分子是否能判以缓刑,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判断。
1、一般情况下,如果前科所犯的罪行相对较轻,且已经过了一定的时间,同时当前所犯罪行也符合缓刑的条件,比如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是有可能被判处缓刑的。
2、但如果前科所犯的罪行较为严重,或者距离本次犯罪的时间间隔较短,或者当前所犯罪行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那么被判处缓刑的可能性就较小。
3、法律在判断是否适用缓刑时,会充分考虑犯罪分子的整体情况,包括其犯罪的动机、手段、后果,以及其在犯罪后的态度、是否积极赔偿等。
4、例如,某人有前科是因多年前的轻微盗窃行为,且已经改过自新,在社区中有良好表现,而本次犯罪是初犯的交通肇事罪,造成的后果不严重,积极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这种情况下,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
5、反之,如果前科是严重的暴力犯罪,如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不久后又犯了新的罪行,即使新罪行本身较轻,也可能因为其不良的犯罪记录而难以获得缓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