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销售发票犯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1、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
2、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五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单位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量刑还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同时,法律规定可能会根据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刑裁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