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有谅解书仍可能被判刑。
谅解书在刑事案件中是一个重要的从轻处罚情节,但并不是有了谅解书就一定不会被判刑。
在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的案件中,即使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司法机关仍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比如犯罪的手段、犯罪的动机、是否有前科、是否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等。
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有谅解书的情况下,可能会被判处缓刑或者管制等相对较轻的刑罚。但如果犯罪情节较为恶劣,即使有谅解书,也可能被判处实刑。
需要强调的是,法律对于犯罪行为的惩处是基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原则。谅解书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量刑,但不能完全免除刑事责任。
此外,法院在判决时还会考虑法律的规定和相关的司法政策,以确保判决的公正和合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七十二条【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