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构成窝藏罪的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2、客观要件: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包庇,是指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为犯罪分子掩盖罪行或者开脱、减轻罪责。

3、主体要件:主体是已满 16 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窝藏罪,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各个要件。同时,如果行为人不明知对方是犯罪的人,或者是受到欺骗、胁迫等而实施了相关行为,一般不认定为窝藏罪。

构成窝藏罪的要件具体有哪些(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