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他人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管理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假冒他人专利罪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2、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假冒他人专利,而有意实施该行为。
3、客体是国家专利管理部门的正常活动和他人的专利专用权。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假冒他人专利”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情节严重”一般是指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等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是否构成假冒他人专利罪,需要综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由司法机关依法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