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会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构成此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1. 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这是单位犯罪,其主体是上述的特殊单位。

2.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国有资产的目的。

3.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

4. 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国家有关管理、使用、保护国有资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等规定。

5. “以单位名义”,是指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或者由单位有决策权的负责人决定。

6. “集体私分给个人”,是指将国有资产分给单位的全体成员或者多数人。

7. 私分国有资产“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犯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私分国有资产会构成哪种罪名(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私分国有资产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私分罚没财物罪】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