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构成轻伤二级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具体的刑期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犯罪的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情节等。
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或者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可能会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判处。
例如,在某些案例中,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法院可能判处其一年至两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但如果犯罪情节恶劣,犯罪人拒不认罪,或者有累犯等从重处罚情节,刑期可能会接近五年。
需要注意的是,每一个案件都是独特的,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裁判,以确保判决的公正和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