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结束不属于刑满释放。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结束并不等同于刑满释放。

刑满释放意味着犯罪分子已经在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场所实际服完了被判处的刑期。而缓刑,本质上犯罪分子并没有实际在监狱等场所服刑。

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和条件,例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等。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了这些规定,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并不意味着犯罪分子没有犯罪记录,其犯罪记录仍然存在。而且,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例如在公务员招录、参军等方面,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总之,缓刑结束和刑满释放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缓刑结束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不再执行原判刑罚;而刑满释放是已经实际执行完了判决的刑期。

缓刑结束属于刑满释放么(0)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