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包括因犯罪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其赔偿范围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赔偿标准通常参照民事侵权赔偿的相关规定。

其次,财产损失赔偿。例如因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的直接财产损失,如财物被毁坏、被盗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但对于间接损失,一般不予赔偿。比如,因犯罪行为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经营所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等,通常不在赔偿范围内。

此外,精神损害赔偿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一般不被支持。这是因为刑事诉讼侧重于对犯罪行为的惩罚和社会秩序的维护,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往往通过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

需要明确的是,在确定赔偿范围时,应当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损失的存在以及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被害人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单据、财产损失评估报告等证据来支持其赔偿请求。同时,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赔偿能力等因素,做出合理的赔偿判决。

总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旨在对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给予一定的补偿和救济,以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具体是什么(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