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被逮捕,仍有判处缓刑的可能,但要综合具体案件情况判断。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而逮捕也是一种强制措施,只是逮捕通常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较大的社会危险性或者可能妨碍刑事诉讼的进行。被逮捕后是否能判处缓刑,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考量。

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即使之前被取保候审后又被逮捕,也不绝对意味着不能适用缓刑。如果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发生了变化,导致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评估改变,从而采取了逮捕措施,但在综合全案情节后,其犯罪情节仍相对较轻,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真诚的悔罪表现,例如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主动坦白交代犯罪事实等,同时经过评估认为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并且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不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那么仍然是有可能被判处缓刑的。

然而,如果案件性质恶劣、犯罪情节严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悔罪表现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情形,那么即使之前被取保候审,之后被逮捕,也难以被判处缓刑。

总之,取保候审后被逮捕与最终是否能判处缓刑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关键还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来确定。司法机关会在充分审查案件事实、证据以及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后,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取保候审后逮捕可以缓刑吗(0)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