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的犯罪嫌疑人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有可能取保候审的。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等情形。
对于挪用公款的犯罪嫌疑人是否能取保候审,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首先,要考量挪用公款的数额、用途、归还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如果挪用公款的数额较小,用途并非用于非法活动,且在案发前已大部分或全部归还,造成的损失较小,那么相对来说,被认定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能性就较大。
其次,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例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是否有良好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真诚悔罪,并愿意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那么也会增加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此外,司法机关还会考虑案件的侦破情况和证据的固定程度。如果案件事实已经基本清楚,证据比较充分,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不会影响案件的进一步侦查和审理,那么也可能会批准取保候审。
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就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是在等待审判的过程中,暂时不被羁押。最终的定罪量刑,还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的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