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要件: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 16 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3、客体要件: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为 1 万元以上。但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所调整。

“拒不交还”是指在财物所有人发觉前以及在财物所有人要求返还时,行为人明确表示拒不交还或者虽承认持有但拒不交出。

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侵占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来判断。

侵占罪有哪些构成要件(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