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醉酒时偷抢财物构成犯罪。

在我国刑法中,盗窃和抢劫都是明确的犯罪行为,不会因为行为人处于醉酒状态而改变其违法犯罪的性质。

醉酒不能成为免除刑事责任的理由。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构成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在盗窃和抢劫罪中,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客观方面是实施了盗窃或者抢劫的行为。

醉酒的人在实施偷抢财物的行为时,其主观上的故意和对他人财物所有权的侵犯以及对社会秩序的破坏等方面的构成要件并不会因为醉酒而消失。相反,醉酒状态下实施犯罪行为,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法律对于犯罪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是基于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综合因素来决定的。即使是在醉酒状态下,如果盗窃或抢劫的财物价值较大、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了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将会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总之,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包括旅游期间醉酒时,偷抢财物的行为都构成犯罪,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旅游醉酒时偷抢财物构成犯罪吗(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