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毁文物罪,是指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行为。所谓损毁,是指损坏、破坏、毁灭等行为,使文物的完整性或者价值受到损害。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而予以损毁。犯罪动机可能多种多样,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故意损毁文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综合考虑损毁文物的性质、程度、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等多种因素。同时,法律对于文物的保护具有明确的规定和严格的要求,任何故意损毁文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故意损毁文物罪组成要件有哪些(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