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奸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未成年犯的轮奸罪量刑,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强奸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从轻或者减轻的幅度会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未成年人的年龄、悔罪表现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3、在轮奸犯罪中,如果未成年人是从犯,其量刑相对主犯会较轻。
4、如果未成年人在犯罪后有自首、立功等表现,也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5、另外,未成年人的一贯表现、家庭环境、教育背景等情况,也可能对量刑产生一定的影响。
总之,对于未成年犯的轮奸罪量刑,是一个综合权衡各种因素的过程,既要考虑到法律的严肃性和罪行的严重性,也要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和可改造性,以达到教育、挽救和惩罚相结合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