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满后再犯罪要依法处罚。
缓刑是一种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相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但缓刑期满意味着原判刑罚已经不再执行,而不是意味着犯罪记录被消除或者行为人不再受法律的约束。
当缓刑期满后再次犯罪,新的犯罪行为会按照正常的刑事诉讼程序进行处理。司法机关会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的刑法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再犯罪的处罚不会因为之前经历过缓刑而有所减轻或者特殊对待。在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犯罪人的前科情况、犯罪的动机、手段、后果等。如果之前的犯罪行为与新的犯罪行为存在某种关联,或者行为人在缓刑期间的表现不佳等,可能会对新的量刑产生一定的影响。
总之,缓刑期满后再次犯罪,必然要接受法律的惩处,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的尊严。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