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本身不一定构成犯罪,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能涉及犯罪。

一般的高利贷行为,即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上限的借贷,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超过法定利率上限的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但这不意味着放贷者必然构成犯罪。

然而,如果放贷者在放贷过程中伴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就可能构成相应的犯罪:

1. 非法经营罪:如果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2. 诈骗罪:如果放贷者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借款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借款合同,从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3. 敲诈勒索罪:在追讨高利贷债务时,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

4.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如果放贷者纠集多人形成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欺压、残害群众,可能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相关犯罪。

我国法律对于高利贷的规制,旨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对于民间借贷的利率,法律规定了合理的范围,以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高利贷算什么犯罪,法律怎样规定(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