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其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行政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其违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罚款。

2、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行医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通常指多次被取缔后仍非法行医、非法行医获利数额较大、给患者造成较严重损害等情况。

3、民事责任:非法行医者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因非法行医行为所遭受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非法行医行为的认定和法律责任的追究,需要综合考虑具体的违法事实、情节和危害后果等因素,由相关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非法行医的法律责任有什么规定(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