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量刑主要依据犯罪的情节轻重来确定。
一般来说,犯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诱骗众多投资者买卖证券的;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造成投资者较大损失的;通过诱骗手段获取非法利益数额较大的等。
而“情节特别严重”,比如造成投资者重大损失的;通过诱骗获取巨额非法利益的;诱骗手段特别恶劣,影响范围特别广泛的等。
在具体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手段、后果、犯罪人的主观恶性、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来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