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催收上门是否犯法,需要根据具体的催收行为来判断。
一般来说,如果催收人员只是上门与借款人沟通,没有采取过激或违法的手段,那么这种行为本身不犯法。但如果催收人员在上门过程中,有以下行为则属于犯法:
1. 使用暴力、威胁或恐吓的手段,如殴打借款人或其家人,威胁其人身安全。
2. 非法侵入住宅,即未经借款人同意强行进入其住宅。
3. 故意毁坏财物,比如破坏借款人家里的物品。
4. 侮辱、诽谤借款人或其家人,损害其名誉。
5. 限制借款人人身自由。
需要强调的是,高利贷本身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如果遇到高利贷催收上门并伴有违法行为,借款人应当及时报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借款人也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债务问题,避免陷入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