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精神病人属于强奸罪的加重情节。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6、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如果被害人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行为人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不论行为人采取什么手段,也不论被害人是否同意,均应依照刑法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因为精神病人在性的不可侵犯权的法律保护上,同幼女一样,是处于绝对保护地位的。
法律对于这类犯罪行为的严厉惩处,旨在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正常的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