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可以自诉。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的自诉案件,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转化为公诉案件。
如果被害人有证据证明重婚行为,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在提起自诉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能够证明对方重婚事实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然而,如果重婚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危害较大,即使被害人不起诉,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需要注意的是,在认定重婚罪时,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例如,对于“有配偶而重婚”的认定,不仅包括再次办理结婚登记的行为,还包括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形。而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则需要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明知对方有配偶。
总之,重婚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自诉,但具体的法律适用和证据要求应当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九十八条 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