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通常是在判刑时作出的决定。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审查起诉等阶段主要是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等进行调查和审查。而没收财产作为一种刑罚措施,一般是在法院经过审理,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情况,包括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最终在判刑时确定是否适用以及具体的没收范围和方式。
法院在判刑时,会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来判断是否对犯罪人判处没收财产。如果犯罪人的罪行严重,例如涉及贪污、受贿、抢劫等重大犯罪,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判处没收财产的情形,那么法院就会在判决中明确作出没收财产的决定。
需要注意的是,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是犯罪分子个人合法所有并且没有用于犯罪的财产。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同时,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