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犯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情况如下:
1、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严重”通常包括以下情形:
(1)卖淫人员累计达十人以上的。
(2)卖淫人员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累计达五人以上的。
(3)组织境外人员在境内卖淫或者组织境内人员出境卖淫的。
(4)非法获利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的。
(5)造成被组织卖淫的人自残、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组织卖淫罪的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保量刑的公正和适当。法律的规定会根据社会的发展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具体的量刑应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