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不适用死刑:
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这是基于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因为未成年人身心尚未完全成熟,对其犯罪行为的处罚应当相对从轻。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这里的“审判的时候”应作广义理解,包括整个羁押期间,即从被羁押到执行的整个刑事诉讼过程。
2、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对于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不适用死刑,也是考虑到其年龄和身体状况等因素,体现了人道主义原则。但如果犯罪手段特别残忍,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仍然可能被判处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