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其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这里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常见的比如虽然未达到上述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标准,但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导致了重大的公共安全隐患等。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认定,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行为人的主观过错、行为的性质和情节、造成的后果等。同时,相关的立案标准也会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司法实践的发展而有所变化。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会依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来判断是否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并决定是否予以立案和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