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这里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是指因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通常包括导致建筑物倾斜、坍塌、无法正常使用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情况。
认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的划分等。
法律对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旨在维护公共安全和建筑工程领域的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