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具有以下特点使其归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1. 发生场所的公共性。交通肇事通常发生在公共道路上,这些道路是供不特定多数人使用的。
2. 危害对象的不特定性。交通肇事可能危及在道路上行驶、行走的任何人。
3. 危害后果的严重性。一旦发生交通肇事,往往会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交通肇事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事故后果等因素。例如,行为人是否存在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超速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以及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大小等。
法律对交通肇事罪的规定,旨在维护公共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